昆明传媒学院 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

  • 时间: 2024-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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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传媒学院

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昆明传媒学院网站管理,充分发挥网站的信息发布和宣传作用,建立规范的信息审核、发布、更新机制,保障发布信息的准确、及时、安全和有效,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昆明传媒学院官方网站(https://www.cukm.edu.cn/)及其各二级网站。

第三条 网站发布任何形式的信息都必须准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制度》、《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第四条 网站信息的采集、发布、审核应该遵循“先审后发、分级负责、保证质量”的原则,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允许发布。严禁发布:违法、违规、违纪信息;有损我校形象,对我校产生不利影响的信息;涉密信息;个人隐私相关信息。

 

第二章 职责划分

第一条 我校官方网站主页(http:// www.whxyart.cn)信息发布由图文信息中心负责,二级学院及职能部门网站(https://xxx.cukm.edu.cn/)信息发布,由图文信息中心进行日常管理,学校办公室监督,各二级学院和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网站的信息发布。

 

图文信息中心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职责:

  1. 图文信息中心对兼职信息发布人员网站后台使用进行管理和技术指导。

  2. 图文信息中心负责网站整体的栏目设置和功能完善,服务器运维、网站安全及数据备份工作。

  3. 图文信息中心安排网站信息发布备案管理人员,对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提交审批的信息进行备案。

  4. 负责管理各个部门信息发布权限的设置和管理。

 

信息发布管理员主要工作职责:

  1. 负责采集、整理、撰写部门网站所需的信息。

  2. 负责将需要发布信息通过OA提交本部门负责人审批。

  3. 负责通过网站后台编辑发布已审批的信息。

  4. 负责与图文信息中心对接对网站的版面功能调整需求。

  5. 更新具体任务量根据学校办公室最新的工作要求确定。

 

第二条 各二级学院及行政部门定期收集、整理、上报审批、后台发布工作,确保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时效性,符合安全保密及个人隐私信息工作的要求。

第三条 各部门信息发布管理员如发生变动,需以书面方式说明情况,并由部门负责签字盖本部门公章后送图文信息中心备案,图文信息中心根据人员调整情况进行权限设置。

 

第三章 网站信息报送(二级学院及行政部门)

第一条 各二级学院及行政部门负责人审核本部门上报的信息内容,要严格审核把关,对所报送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时效性和准确性负责,部门负责人审核确认前不得发布。

第二条 各二级学院及行政部门指派1-2名责任心强的兼职网站信息管理员,信息员要认真做好信息采集、整理工作,撰写校对相关稿件,部门负责人审核,并同时做好发布信息的备案存档工作。

 

第四章 网站信息审核及发布流程

第一条 各部门网站信息审核及发布流程

  1. 信息发布管理员收集、整理、拟稿、核稿;

  2. 由信息发布管理员通过OA提交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3. 如审核通过,通过网站后台进行发布;

  4. 如需要将信息发布至学校首页,通过OA由分管校领导校长审核签批后,提交至图文信息中心,由图文信息中心二次审核后正式发布至学校首页。

 

第五章 考核与奖励

第一条 图文信息中心每月对各二级学院及行政部门发布上报的信息进行统计,每学期进行通报,年底进行考核评比。此项工作纳入各二级学院及行政部门年度工作考核范畴。

第二条 通过考核、评比结果,学校对表现突出的二级学院或行政部门及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对重视程度不够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第三条 对网站信息审查不严,发布涉密、虚假或者不良信息给我校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有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一条 网站新增栏目和改版信息,由各部门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确认后实施。

第二条 本制度由图文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图文信息中心

2019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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