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失物招领公示

  • 时间: 2026-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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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方便师生找回遗失物品,图书馆现将近期拾获的物品统一公示如下,请失主本人携带有效证件(校园卡或身份证)前往图书馆核对认领。

  一、失物信息

  二、认领须知

  (一)认领时间

  周一至周日8:00-22:00(自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二)认领地点

  图书馆二楼大厅服务台

  (三)认领要求

  失物认领需失主本人到场登记;若委托他人代为认领,需提供失主书面委托书、失主身份证明复印件及代领人有效证件原件并完成登记。

  (四)处置规则

  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未被认领的物品,将依照图书馆相关规定统一处置,不再另行保管。

  昆明传媒学院图书馆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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